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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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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写给自己。

2008年7月23日

《风》—第四章

(第四章)
早上,我来到了仙渡家。我们一起出门去了香登家。他此时正和自己下国际象棋,看到我们来了,忙起身催我们去马戏团看许诺的表演。
“有点本末倒置了吧,是我们来催你的。”仙渡说。
“谁催谁都一样,只要是为了许诺的表演。”香登说。
“现在去是不是有点太早了?”我问。
“没事,趁早去看看许诺也好。”仙渡挑了挑眉毛。
“一个女人就把你弄成这样?怎么搞的?”我说。
仙渡嘿嘿一笑,香登则像睡眠不足的青蛙张了张嘴巴,看不出他是在笑、叹息,打哈欠或者其他。
马戏团表演的剧院离香登家不远,香登开车载着我们到那里只用了十分钟。
车在剧院门口停下,香登开车找停车场去了,我和仙渡要了节目单看着。
不久香登回来了,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的鲜花。
“我们真是来早了,演出要下午一点才开始呢。”仙渡失望地说。
“那该怎么办?”香登问。
“去宾馆找许诺吧,或许在她那里玩一下也好。”仙渡说。
“只能这样了。”香登说。
“这个我可不同意,”我说,“我不去了,和你们三个在一起感觉怪怪的,太不自在。”
“随你。”仙渡说。
“那么十二点在这里见面吧,一起吃午饭。”香登说。
“一言为定。”我说。
我们分别。我在街上慢慢地在走,继续努力适应这个陌生城市。我看见街边有一家书店,走了进去。其实我并不想看书,只想借此打发一下时间。
我走过一排排的书架,遇到想看的书就大致地翻一下。书店里的人不多,恐怕在大清早饥饿的人们也不会对书产生如对食物一样的兴趣。
我很快把书店走了个遍。
我准备走出店门,忽然响起了一个女声:“等一等,先生。”我回头看了看,是那个女店员叫我。
“等等,先生,”她又重复了一遍,“我来给你推荐几本好看的书,行吗?”她的声音很悦耳。
我摇头:“别人推荐的东西一般都不适合我。”
“那么你今天可要改改你的习惯了,”她走出柜台,作出一个邀请的手势,“请到这边来。”
无奈,我只好跟着她来到一个书架前,书籍颇具系统地直立,整整齐齐,无一杂乱。我仔细地看了一下,这些书署名都是林风格。
我立刻起了嫌恶之感。那店员继续以悦耳之音说着:“先生你可以看一下这里的书,最近林风格很有名,也许你会喜欢也说不定。”
“这是林风格的作品专区?”我问。
“是的。”
我冷冷道:“除了书架做工精致,里面摆放的书却是垃圾,不值得一看。我都替这书架感到不值哩-----可惜了一个那么好的书架,全被书给玷污了。”
“为什么?”女店员显得惊讶无比。
“怎么跟你说呢。这样吧,我把我对世界看法告诉你。这个世界上的人大多都可以用一个标准来加以分类:不是好人,这人就是坏人;不是坏人,这人就算好人。这是个二元对立的原则,很有用的。可是林风格破坏了这个本来神圣的原则。你知道么,你根本用这样的方法分不出林风格他的真实类型。保持人的本质,即是纯粹性,这人才是真正的人,这也是人的头等大事。但是当你看到一个人连自身的纯粹性都没有,那读他的书还有何意义?”
“我认为这些都无关痛痒,”女店员振振有辞地说,“我们是读他的书,而不是摸他的底细。要批判他也应该把对他的个人情感先放在一边,先从他的书入手,看看他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
我打断她的话——“林风格什么都不能带给我们,早年我也沉迷于他的书中,现在才明白我当时是多么的可笑,我压根就不知道他写些什么东西。还是再来讨论他的好坏问题吧,读好人的书,起码可以向善;读坏人的书,起码可以憎恶----读一个不伦不类的人的书,是一种罪过,还不如去听儿童剧广播呢。”
女店员不乐意了,她甩给我一句:“等你也有了自己的作品专柜再去恶心他人吧,成么?我看你就算个不伦不类的家伙。”说完愤然离去。
我站在书架前,看着这些书。这里有林风格的自传、家谱、小说、回忆录、性爱专访及其他,可算花样繁多。大大小小的书都贴有林风格的标签,像超级市场的食品区里的沙丁鱼罐头,堂而皇之地暴露在空气里。有生之年我还未对一个人产生像今天这么强烈和持久的愤怒之感,在愤怒之余我还感到一丝悲哀。我的青春期就是在看这些书中度过的,一本,两本,一年,又一年。
在那个时期我获得了什么?
本来应该活得很安逸的日子我毅然把自己献给了林风格,并把自己放逐到他书中的世界里去。沉浸在他描写的阴暗场面,感受压抑的情绪。我获得的无非就是这些:乱七八糟的思想和方法论,一无所有的空虚感,以及对这世界的不可理解的印象。我记得他曾经说过:“世界是一块空心的馅饼。它是无意义的,你可以把它扔到空中,让它翻转一百八十度,再接住,再一本正经地吃掉它,这很难,但还有救;你还可以把馅饼扔到空中,自己翻腾一百三周半,再接住,再嬉皮笑脸地吃掉它,这更难,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不过,这样的吃饭很有现实意义。”
把饼、世界、意义、体操动作联系到一起的人,恐怕古今中外就只剩他一个了,这真像个低级的笑话-----然而它还是发生了。
我在书架旁据说是林风格自己设计的读者调查表上写了这么一句话:“林风格,你永远都是个懦夫,你的书永远也不如书架出色,你的人生将永远遭遇滑铁卢。”
我走出店门,我看看表,现在正是十点,是一天中离早餐最近也是离午饭最近的时辰,这充分表示我们大有可为。



从书店出来我就给原打电话。我的心里隐隐作痛,看来是‘故乡恐怖’的老病又犯了,我得向她汇报情况。
电话里传出忙音。
她上哪里去了?据我所知,她在这里少有朋友,为什么会不见了呢?
我又添新愁。
不行不行,这样下去我非得垮掉不可。我迫切地需要个东西来慰藉。于是我买来了报纸强迫自己看下去。
报纸没有什么好看的内容,唯一有趣的是在副刊里有一个报道:
[法国人加蒂莫`加多`加彭恩准备穿越美国]
请允许我介绍一个人物,让我怀着莫名的激动隆重介绍他----加蒂莫`加多`加彭恩。这是个伟大的法国人,现年四十九岁。他带有残疾,身上少了一条腿和一只手上的四根手指。此人以前是登山运动员,遇到了雪崩,虽说侥幸逃脱,但还是留下了一身残疾,他的下半生还得在轮椅上度过。
对于他身上的残疾他这么说:‘我并没有沮丧,这些比起我那些死去的同伴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唯一遗憾的就是对不住我的腿和手指,我让它们失去了表达自我存在的权利,所以我给帮我洗礼的牧师让他为它们作个祈祷。’
这个法国人想干什么?他想穿越美国。他准备沿着当年的西进路线前进。所有的美国人都对他不屑一顾,有人说他只不过想靠人们的同情讨生活,有的人对他的大张旗鼓的作风感到不解,有的人根本认为这只是个噱头,‘有好多的没有腿的鱼都能跳过大坝到别的地方产卵呢,何况他还有一条腿,这没什么了不得的。’有的人还说。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个法国人准备好了,他的计划是从加利福尼亚的洛杉矶出发,沿公路依次穿过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得克萨斯州、俄克拉荷马州、阿肯色州、田纳西州、北卡罗莱纳州,最后到达西海岸。
他要借助什么穿越呢?轮椅不是,拐杖不是,他靠的是死神发善心没毁掉的那条腿,一步一步跳过美国大陆。这就是大多数人美国人厌恶他的原因,美国有那么多的独腿人士,他们没穿过,反而让一个怪名字的法国佬抢了先。喂,美国佬,当你有幸看到有个一条腿的人在你家门口颠过来时,请他给你签名吧。他是加蒂莫`加多`加彭恩,不是练跳远的残疾运动员,不是跳舞的独腿闲人,他是个伟大人物,我现在只能这么说。伟大的加彭恩先生,我代表无数受美国佬气的人表示爱你,尊敬你,崇拜你,支持你。祝你好运。
最后我们不妨来听听加彭恩先生是怎么说的:‘我非常感谢妻子、女儿、朋友们,没有他们鞋店不会只卖一只鞋给我。我还要感谢法国水电公司的老工程师圣`达杰,是他一直鼓励我从事这场重拾法国人信心的事业。说实在的,现在的法国人的信心值恐怕到了一个临界点,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这一点圣`达杰也说了,他说仅仅靠漂亮时装和香水对我们的信心是起不了任何的作用的。我在他的引导下,终于走上了这条正确之路,我要向全世界证明法国人是伟大的一群,他们中间一个普普通通的一条腿也可以把一个广阔的美国走个遍,而且是用一条腿。这一切如果没有圣`达杰的帮助我是无论如何也是完成不了的,所以我感谢这个导师。我还要感谢我的初恋情人亚当娜,是她,让我尝试到了人生的美妙已经作为男人的幸福,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我说的是法国式的调情与作爱。亚当娜,你介意我这么说吗?请原谅我,因为我实在是太激动了,我就要去征服美国了!哦,我的妻子,林奈宝贝儿,在我这么说的同时也请你不要介意,因为人生的初次真的很难忘,我无法不去想它,即使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在这里我还要感谢涡轮公司的老板兼戏剧家阿比`冉阿让,这可不是悲惨世界里的那个老囚犯哟,他是个正人君子,他从不偷也不需要偷别人的面包。就是这个老好人,他给了我去美国的机票,而且这次横跨大陆之旅的费用也由他资助。最后感谢我的祖国----既出拿破仑又出戴高乐的可歌颂的法国。如果没有法国也就不会有我了,这是一定的。自由法国永远万岁!
那好,让我们一起关注这个事情吧——这个让法国人欢喜让美国人忧的事件,我们会全力地跟踪报道的,尽量做到详细得到达了连加彭恩先生的小便次数都记录在案的程度的。请相信我们。
啧啧,这可是今年为数不多的有趣事件之一,你看加彭恩先生说得多妙,‘重拾法国人信心的事业。’,看来,他还真的是伟大人物。
``````”
我把这张奇怪得如同天方夜谭的报纸看了不下十遍,每一次看了心里都直发毛。无论是说出豪言壮语的加蒂莫`加多`加彭恩,还是写此则狗屁不通报道的无名撰稿人,我陡然产生了无穷无尽的厌恶。尽管他们国籍不同,操的语言和女人也有不同,但是我还是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这影子不折不扣地覆盖在我原本就阴暗的身体之上,挡住了我本来就不多的阳光。这个影子就是林风格的影子。
我叹了口气,收起报纸后我又看了看表,现在是正午十一点,于是我向剧院走去,我应该没到中午饭都忽略掉的程度。
仙渡和香登此时正坐在剧院门口的台阶上晒太阳,两人孤独地暴晒在太阳底下,他们的眼睛如阳光一样的泛着疲惫的光泽。
“见到她没有?”头一句我就这样问。
“见了,不过没几分钟,她现在正做演出的最后准备,我们都不好意思去打扰。”香登说。
我感慨道:“今天可真是个伟大的一天啊。”
“你为什么这样说?”仙渡的眼里有了敌意。
“今天居然让伟大的水手和伟大的飞行员都束手无策,还不算伟大么?”
“闭上你的嘴巴,别说风凉话,”香登说,“我们一起吃饭去。”
我们走进了剧院的一家餐馆。
“小时候,常看餐馆里的厨师杀青蛙来着,那场景可真奇妙哇。”仙渡揉着桌上的餐巾纸说。
“哦?是么?”香登挑了挑眉毛,他很少见地表示了兴趣,不过他的表达一如往日地优雅、冷静。
“我看见一只只的青蛙被狠狠地扔到东西,其实它们是摔不死的,只是把它们摔晕过去。接着厨师就小心地把它们漂亮的绿色泳衣脱下来,然后进行解剖,解剖这是整个场面的精华所在,血腥是血腥了点,但是一点也不暴力,我看着看着就会产生这样的感觉,这简直是个如音乐会安宁的小型屠杀。但是可惜的青蛙,它们被解剖后很多都一时半会儿死不了,时不时地伸伸腿,那场面是既恐怖又美丽。我童年过得并不有趣,但是看杀青蛙倒也算是我童年之乐。”仙渡说。
香登问他:“你吃过没有?”
“没有,要说吃青蛙想都不敢想,看着都想吐还吃得下去?”仙渡说。
“也难怪,任何人看了恐怕也很难提起吃的兴趣吧。”香登表示理解。
“不过,我现在倒很想吃顿青蛙来着。”仙渡眯起了眼睛。
“这又是为何?”我问。
仙渡说:“人就是这么一种动物,人人都想和行为规范保持距离。越是恶心东西的就越美丽,越是厌恶就就越想尝试,否则事事称心如意那人生还有什么可想象的余地?”
“真是如此的,”香登说,“我们今天就吃定青蛙了,为了让可怜的青蛙能平安到达我们的肚子里,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仙渡玩味似地重复了一句。
香登招手叫来服务员,“要份青蛙,红烧的清蒸的都可以,我们来者不拒。”
“想吃青蛙?”服务员张大了嘴。
“是的。”
“没有青蛙。”他几乎是硬生生地把话从齿缝中挤出来。
“没有?”
“想吃青蛙到别的地方去,本店恕不招待。”服务员脸色铁青。
“为何?”香登歪头问,“餐馆怎么会没有青蛙吃呢?你们的招牌上不是写着‘各式美味,一应俱全’,这是怎么一回事?你们老板是属青蛙的?”
“那是老板的喜好私人问题,我无权评论。”服务员的外交口吻严谨。
他又说:“你们这种人我见多了去了,你们想吃青蛙何不自己捉去?”他怒气冲冲地把盘子往桌上一掼,转身走了。
我们只得离开餐馆,“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仙渡叹了一口气。
“偶然被人驱逐出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嘛,吃不上青蛙我们可以去看许诺的狮子,那总没有反对吧?”香登说。
我们走进许诺训练的场地,本来是工作人员要加以阻拦的,可是许诺远远看见我们,于是跑来打了声招呼,我们才得以进入。
这是个帐篷搭起来的临时场地,许诺带着我们参观了一下。一路上走来我们都弄得心惊肉跳,里面的笼子关的不是河马就是狗熊,各种猛兽咆哮一堂,那场景的气氛紧张是不言而喻。
我在想,到底许诺为什么能在如此凶险的地方生存立足呢?我不明白。许诺今天穿了一身运动服,扎着辫子,脚上穿着高筒皮靴,挽着袖子,露出健壮的手臂,这与我印象中的端庄优美的许诺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我们三人都愣在那里看着许诺在大笼子里训练一群威猛的狮子,狮子在许诺的调教下显得异常温顺。许诺训练了十来分钟就出来了,我们还愣在那里。
许诺抽起鞭子往地上一甩,“你们是怎么啦?一动不动的?魂都上哪去了?”
“被你吓住了,”我说,“看你训练是会让我们紧张出病来。我问你,你怎么可以把一群猛兽驾驭到如此的地步呢?”
“可能我先天就有这样的才能。”许诺得意地笑了笑。
“你今天怎么穿成这样?”香登问。
许诺妩媚地笑了笑:“和平时没什么大不同的,我一直就是这副打扮的。马戏团嘛,提着裙子挥着鞭子训着狮子那哪成?”
她又问:“怎么回事?不是还没到演出的时间么,怎么到这里来了?”
“还不是他们两个干的好事,一个在餐馆里大谈特谈青蛙,一个吵着闹着向服务员要吃青蛙,于是被赶出来了,当然饭也没吃成。”我说。
“怪就怪那个服务员或着他的老板是个环保主义者。”香登严肃地说。
“是么,在餐馆谈青蛙,怪不得现在的蚊子是越来越多,是你们两个作的祟啊。”许诺说。
“不要总提青蛙好么,说得我都没食欲了,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个吃饭的地方。”仙渡说。
“不巧喔,我们刚吃完饭,这样吧,我去厨房里看看有什么东西可吃的,你们稍等一下。”许诺正正脸色,往帐篷里面走去。
此时狮子正在笼子里香喷喷地啃着骨头,我们在笼子外则饥肠辘辘地干看着。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
一会儿,许诺提着袋子来了。“喏,我们这里可没有什么青蛙大餐,只剩几个盒饭了,你们要吗?”
“别说什么盒饭了,我现在连饭盒都可以吞掉几个。”仙渡说。
我们从许诺的手里把盒饭抢了过来,接着自顾自地吃起来。盒饭吃的是螃蟹,不知道是不是饿极了的缘故,这味道吃起来分外鲜美。
现在该轮到狮子大瞪双眼默然凝视着我们。
许诺倚着一块广告牌,盯着我们吃饭的样子,我拿眼偷瞥她,我感觉她的眼里有一份莫名的悸动。
“吃饱了吗?”她笑着问。
“吃饱了,早知道就吃螃蟹不就得了。”香登自嘲道。
“可不是么,吃饱了才有力气看演出。”许诺莞尔一笑,再次走进了笼子里。
一点演出正式开始,观众们陆续进场。我们也买好票进场坐好。
最先登场亮相的是狗熊滑稽演员,然后是狗钻火圈,然后是猴骑大象,然后是猫珠算选手上场,然后是袋鼠打一阵拳击。
仙渡和香登看得津津有味,我却精神恍惚,提不起观看的兴趣。我一直在盘算着那个可笑又可敬的加蒂莫`加多`加彭恩单脚跳跃美国的存在的实际距离。
我叹了口气,推了推香登:“还有多久轮到许诺上场?”
香登拿起节目单,找了一下,说:“大概还要过八个节目。”
“等不了了,”我说,“我先去外头透透气,我想抽烟了。”
“别啊,许诺的表演很快就来的。”
“我一会儿就来,如果我真的赶不回来,你就代我向许诺道歉。”我说。
“你那习惯何时能改?”仙渡在掌声喧闹中大声地问我。
“你说什么?”
“平白无故地为不相干的人准备打火机跟烟的习惯啊,老实说,这是个好习惯。”
“等我几十年后来医院探望已到肺癌晚期的你时,你很有可能改变对我的看法。”我说。
“那你现在还有什么好讲的,”香登插嘴道,“你快去用你自己的打火机抽你自己的烟吧。”
我点点头,起身往外走。



我依旧沿着街道散步。因为刚才不间断吸烟的关系,心情甚好。此时华灯初上,是的,我已经在街头徘徊了整整一下午。我抬头看了看天空,阴暗的天空被高楼大厦分割成一条黑色的狭长条状物,像一截深埋的锈蚀的输水管。
在这街头,我猛然想起了那个女孩,一直在我心里不曾远走的那个女孩,也是在这个时候吧,我与她分别了。她手中的残火显得是那么地微弱无比,但也为我带来了一丝光明,那丝光明是她为我点燃的。
现在她在干什么呢,这些日子已来,我都在想念着她,我有满心的话语想对她倾诉,有意思的,没意思的都想对她一锅端地说出来。
这些日子我过得极为不堪,生活中的一切都压抑着我,无论是青蛙大餐还是香登的莫名其妙的副驾驶,或是仙渡的船长之梦,都压着我喘不过气来。我想打起精神来,重新过上心情愉悦的生活,与此同时我也知道这非一日之功,我注定要在这样的日子里苦捱春秋。
甚至周围人也过得极其狼狈,仙渡、香登、许诺、原以及除了他们之外的人们。恐惧和无可奈何像突如其来的瘟疫般地爆发,时不时来上一次。可喜的是他们仍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信心,继续挣扎在生活的洪流中,可是我逃避了。
哦,我的女孩,请让我这样称呼你。当生活中的痛苦已经被简化成了例行公事般的刑罚时,请你原谅我不在你身边。同样的,我也会原谅你不在我身边。你知道么?我如今在苦苦寻觅你的踪迹,是为着和你再度重逢,分担你的痛苦,分享我的快乐,惟其如此,未来的日子才值得我们期待,那时候意义与否已经不太重要了。
我站在霓虹灯下,看着目前我所在的场所,周围的人们在我的身旁穿梭而过,于是他们的身上披上了霓虹的色彩,他们就这样像鬼魅一样在夜色里来去。
此时此刻,我又想抽烟了。
在点烟的时候,一个女孩的身影从我旁边走过。我不由得转过身去看着她。她穿着一条朴素的裙子在风中缓步行走,渐行渐远。
她是否是我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呢?我说不出来。我只觉得她行走的步伐很像那个人,同样的身材、同样纤细的腿部线条、同样瘦弱的脖子。
我看着她远去。
直到她走上人行天桥进入了人群时,我的心立刻发出了悲鸣。

也许真的是她!我猛然惊醒,我迅速向她跑去。
在人群中我茫然四顾,但四周已然失去她的身影。
我瘫在地上,不住地喘气,我觉得我快要哭出来。那个背影是她吗?如果不是,那为何我的心发出了不可抑制的共鸣呢,如果是,她又为何对我视而不见呢?
我的身子在也承受不住持续崩解的力量,我于是四肢朝天躺倒在路上。我丝毫不避讳行人们的眼光,我现在极度渴望孤独。我仰望着天空,天空中没有一颗星,是否此时的宇宙也是孤独的?
时常有车子从我旁边飞驰而过,我清晰地感觉地面微微的颤动。车子带来的轰鸣让我耳根发痛,车子留下的尾气更是呛得我不能呼吸。
我想象着我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车子从我身上碾过,车轮爆裂着火花一下子就压平了我的身体,接着又摊开了我的神经。就像在夜风中展开了一封皱巴巴的求爱信。
我想那感觉一定痛快,我突然对这样的体验产生了强烈的向往。不知怎的,我快感莫名。



那个晚上我拖着疲惫的影子回到了剧院门口,发现仙渡和香登双双坐在轿车车顶等着我。
他们又双双跳下来。
香登眉头紧锁,“你去哪里了?”
“我不知道。”
“还说不知道,你去了整整一下午呐,真是的,不是说好你抽根烟就回的么?我都不好意思说你,真是伤脑筋。”
“对不起。”我说。我现在只能说这样的话。
仙渡说:“知道你最近心情不好,但是也不需要连我们也一块搭进去吧。多好的一天,青蛙好,许诺穿的衣服好,马戏团表演也好,结果你突然闹个失踪就全乱套了。”
“对不起。”我说。我现在还是只能说这样的话。
“许诺刚走,”香登说,“本来她也要等你回的,可是太晚我们就把她劝回去了。她刚才还埋怨你不义气呢,说好给她捧个场的可你屁股都没坐热就跑了。”
“那你帮我跟她道了歉没有?”
香登点头。
“那就好。”我如释重负。
我们三人爬上了车顶。
“有烟吗?”我问仙渡。
“烟?”
“我现在很想抽,哪怕是拿我的阳具换一根也行。”
“你不是一向标榜自己自备工具的么?”仙渡轻声叫了起来。
“不见了,也许是我抽得一干二净的了,当然也许是掉了。”
“嗬,怪事怪事,”仙渡用手敲了我的脑门一下,“你是不是见鬼了?”
“也许吧。”
“好好,我马上给你买去,你忍着点。”仙渡跳下了车。
香登问:“你到底是怎么啦,如果你还当我们是朋友你就直说,如果你不把我当朋友就另当别论了-----我们散伙就是了。”
“可能是我刚才遇到了个人,所以心放不下来。”我说。
“熟人?”
我想了一下,该把她怎么归类呢?我想不出应该把她放在生活中的哪个位置。我想:尽管我们认识的时间只有几小时而已,但眼下只能把她放在我的熟人里头,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任何的理由。“是。”我说。
“那应该高兴才是,不该是你现在这副德行的啊 。”
“那个熟人却不把我当熟人,她招呼没打就不见了。”
“就担心这个?”
“可能。”我说。
“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呢,告诉你,西,同样是对熟人的问题上,我的情况比你要憋气,你知道我的副驾驶的吧,现在只要在的地方,他就会出现,简直寸步不离,我上厕所简直是过鬼门关你知道吗?——在个大男人面前我撒尿都对不准马桶!还有我工作的时候一抬头那家伙不见了时,我心里紧张得不行,他是向老板打小报告去了,还是跟乘务员合谋想把我扔下飞机?我想着想着就发愁,我实在恨死了那个杂种了——他太把我当熟人了。”
“是么。”
香登拍拍我的肩膀,叹息道:“在对此类熟人的问题上我们是同盟,所以你的心情我能理解。”
“不,”我摇头,“性质不同。”
其实我想对香登叫喊:“去你的,香登!两者能相比吗?能使你烦恼的不外乎是给你造成威胁的那个跳梁小丑,而我烦恼我面对的那个人比空气还要难以把握,到现在为止我连她的一丁点的空气都把握不了,我怕的就是这个。”然而这些话我没有对香登说出来。
这时仙渡回来了,他爬上车顶,抽出一支烟,把它点燃,递了给我。“抽吧,抽吧,痛快点。”他眉头锁得比仙渡还要深。
“怎么,你帮人家一次就不高兴?”香登诘问道。
“当你和商店里的老太婆为了杀价闹到不可开交地步,你也会高兴不起来的。”仙渡说。
“这倒是情有可原。对了,你们看完演出时出来时一定很挤吧,那场面足够壮观?”我问。
“不能说壮观,只能以壮烈形容,足有两千人呐。”仙渡又叹道:“当年我还是在美国看棒球时见到过如此情景。”
“从哪里出来的?从正门?”我问。
香登眼露出疑惑之色,但他还是很有涵养地回答了我:“一个人哪走得开,后门也走人的。”
“几个后门?”我又问。
“你今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啦?”仙渡蹭地从车顶站起来。
“现在角色互换看看,你试着理解他一下嘛。”香登拍拍仙渡的腿。
“理解?这可是有趣的台词。”仙渡嘟囔道。
“我要是你,就躲到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仙渡又看着我的眼睛说。
“好了,”香登把我和仙渡双双拉起来,“该走了,都九点了,西你快赶不上想女孩的时间了,仙渡你也快赶不上看棒球的钟点了,这些错过了可是很可惜的。”
仙渡点头,“说得也是。”
于是香登跳下车顶,直钻驾驶室,随即仙渡也跳下车,只有我纹丝不动。
“你们走吧,今晚我一个人回去。”我说。
他们气得直敲车顶。“是要丢下合伙人?”仙渡问。
“哪里,我只想一个人呆着,”我说,“因为今晚心情实在是糟。”我跳下了车。
“那好,我们就先走了,什么时候想入伙,随时欢迎。”香登说完关上了车门。
“等等仙渡,”我敲着车窗,“打火机跟烟都在我这儿呢。”
“算了,你留着吧,”仙渡摇下车窗,但是他很不礼貌地侧头看另一个方向,“所有权归我,使用权归你。”
“那我良好的习惯不是要破坏殆尽?”我说。
“你到底想干什么?想让我们今晚过不成么?”香登有点恼怒,“你信不信我下车揍你一顿?”
香登冲我发火这还是头一次,于是仙渡用手像拂苍蝇般地在香登的眼前晃了晃,他说:“算了,算了,别弄得我今晚看不成棒球嘛。”
果然有用的角色互换。
“谢谢,”我说,“刚才我只想说这个的。”
他们双双默不做声。香登铁青着脸发动车子,仙渡同样铁青着脸摇上了车窗。



今天,也就是夹在昨天与明天之间如火腿在热狗里晃荡的这个日子(我又记不得星期几了),我向原阐述了在某个无名的晚上(也就是去看许诺表演结果反而是我看自己丢脸地表演的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
原出现了短暂的沉默。“你确定是她?”如蜘蛛般沉默的她又咬破了自己亲手编织的沉默的网,她的语言冰冷无比。
“不会错的,”我说,“那晚回到家我马上睡觉,果然在梦见了她。”
原围着桌子像有颇有哲学家做派的贵妇狗一样打着圈,在某个时间她才停止。“我看你得做决定了。”
“但说无妨。”
“你得忘掉她。”
“忘掉她?”
原面色凝重地重复了一遍,“忘掉她。”
她又说:“永远地忘掉。”
“我可能做不到。”我说。
“答案显而易见,你见了她以后魂不守舍对吧?后来没见着她还想到了死,本来已经治疗了个八九不离十的‘星期几紊乱’又来了,你应该了解,她已经打乱了你的生活节奏,这会对治疗造成极大的影响的 。”
“行不通的,我真的做不到”我说,“我无法控制住自己不去想她,别的我都可以听你的,惟独这个不行。”
原叹了气:“以前我就告诉过你,为了治疗‘故乡恐怖’是一定要做个抉择的,选择离开或是留下,你无法决定,我就给你时间;眼下摊上了这事,并且已经涉及到了生存问题。我一不会给你二选一般第做第二选择,二也不会给你时间考虑的,你必须当机立断地忘记她,越快越好,而且我是不会让你在这个问题上敷衍了事的。”
“我明白,可我不能那样做。”
“你他妈的难道连起码的秩序都不想遵守?”原表现得极其激动。
我摇摇头。“如果你硬是要我忘记她,我愿意放弃这个秩序;如果你要我忘记她不可,我宁愿放弃这次的治疗。”我说。
原沉默了几秒钟,接着她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你给我出去!”
我站着不动。“对不起。”我说。
她气冲冲地把我推向门外,‘砰’的一声,大门关上了。
在那个不知道是星期几的日子,我站在原诊所门外好久好久。我透过窗户一直看着原墙上的那块年代久远的挂毯,心想在如今的年代做个决定真是难,难,难。


竟然有这么一个传说:一九九零年不是三月二十九就是四月二十九日的一个清晨,一个叫林风格的男人在森林中与一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不知是公是母不知道体重多少不知道用牙齿还是爪子思考的熊竟然相遇了。
林(感慨):“他妈的,又是一年了。”
熊(更加感慨):“你不他妈的也要过一年的。”
林(谄笑):“糊涂熊,想对你讲一个故事。”
熊:“我才不想听你的故事哩。”
林:“你非听不可——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熊:“就因为这个?”
林(严肃):“是的。”
熊(叹气):“好吧,你讲吧。”
林(清清嗓子):“我讲的故事是关于漫游者美尔莫斯的,他喜欢写故事,并且更喜欢给别人讲故事。当他漫游到一个地方时,他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找饭店也不是找旅店而是给那里的人讲故事,他讲的故事起先很受大家的欢迎,但是后来人们都听腻了他的故事,因为他只有一个故事,那个故事是讲一个小男孩如何和乌龟打赌,看谁走得慢。故事的结局也只有一个,小男孩打赢了这个赌,他十年只走了一米,乌龟走了一米零三毫米,最后小男孩得胜之后变成了蜗牛。
这个故事是很不错,但是美尔莫斯老是重复这个而没有新的故事开讲,于是他不能在一个地方久呆,所以他总是找新地方——重新找个可以讲述他的故事并启发他人的地方。所以他才叫‘漫游者’,他漫游世界,七大洲,四大洋他通通到过,他给印第安人讲过故事,给中国人讲过故事,给澳大利亚吃人的土著也讲过故事,可是好景不长,很多年过去了,他把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找了个遍,他只能回到自己的老家。在老家他也过得很不幸,因为美尔莫斯的老家的人都在他年轻的时候听他讲过故事,那个故事还是关于小男孩与乌龟打赌。所以只要他一出门,别人都笑他:‘看哪,故事大王来啦,我们又有老故事听了。’有的人还盘算:‘这是第几万次要听他讲啦?’有的人还说:‘他讲也好,反正我的母亲自从八十年前听他讲了这个故事,到现在还想再听听呢。’
结果美尔莫斯羞愧地不敢在人面前讲他的老套故事了,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大自然,他于是对着邻居家的墙讲,对着树木讲,对着猫讲,对着太阳讲,他把他们当成了他的最好的听众。
但是美尔莫斯对着他们讲多了也出问题了。他对墙讲了一万遍那个故事,那墙就垮了;他对着树木讲了十万遍的故事,那些树木就长出脚来跑了,跑得比鹿还快;他对着山里的老虎讲了百万遍的故事,那些猫就变成了老虎,见了个长着嘴巴而且会说话的人就扑上前去吃他,到现在为止说不定已经吃了几百个人;他对着太阳讲了千万遍的故事,那太阳吓得再也不敢出来了,呆在西边的山里,他们那个地方也就变成了永恒的黑夜。
美尔莫斯老家的人快恨死他了,于是把他赶了出去,并要他发誓带着他的故事永远不要回来。他很痛苦,他的痛苦倒不是回不了家,而是再也没有人甚至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听他的故事了。
于是美尔莫斯漂泊到了世界最北边的一个湖,他想在那里对着湖讲完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故事就跳湖自杀。当时那湖也不买他的帐,湖‘呼啦’一下子结满了冰,他就是再想讲湖也听不进去。美尔莫斯那时真是郁闷啊,他就坐在地上哭,使劲地哭,哭了很久他才睁开眼睛。这时他发现了一只蜗牛。那只蜗牛正闭着眼睛晒太阳,蜗牛应该是湖边唯一的生命,更令美尔莫斯激动的是,他居然在蜗牛的身上发现了两只天线样触角,他想触角应该是蜗牛的耳朵吧。这是他一百年来第一次看见耳朵,因为人们、动物、植物为了躲避他的故事,是人就藏起耳朵,是动物就忍痛把自己的耳朵给割掉,是植物就不开花不开叶,省得美尔莫斯对着耳朵一样的植物器官乱讲一气。
美尔莫斯真是太感动了,他迫不及待地把蜗牛叫醒,准备给它讲故事。蜗牛醒来,看着美尔莫斯就哭了:‘求求你,你放过我吧,我实在不想讲故事哟。’美尔莫斯也带着哭腔这样回答它:‘求求你,你也答应我一次吧,我实在是太久太久没讲了,再不讲我就死了。’
蜗牛说:‘我才不想听你的故事哩。’
美尔莫斯说:‘你非听不可——因为你是我的朋友。现在只要把耳朵露出来的都是我的朋友。’
蜗牛问:‘就因为这个?’
美尔莫斯严肃地说是的。
蜗牛马上作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它把自己的的触角折断了扔到地上并把它踩个稀巴烂。
‘为什么?’美尔莫斯无比惊讶。
‘实在是不想听了,你的故事让我好苦。’蜗牛躺在地上痛苦的呻吟。
‘你不听也不至于把耳朵弄掉啊。’
蜗牛笑了笑:‘我是为了保险起见,你以后不会再找上我了吧。’
‘可你怎么听得见我说话?现在?你耳朵不是没了么?’
‘是残存的听力,等几分钟就没了。’
美尔莫斯痛苦地点点头,准备离开。蜗牛突然叫住了他:‘等一下。’
‘什么?’
‘告诉你真相,’蜗牛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彷徨,‘告诉你,我就是你故事中的那个小男孩,我现在可以说非常后悔。’
美尔莫斯吓了一大跳,‘真的么?你是那孩子,可你后悔什么呢?’
‘我后悔和那只乌龟打赌,我浪费了时间,我浪费了生命,我为什么非得和它打赌干什么?其实用那个时间我可以读好书,照顾好父母,为社会作一番事业的,结果我把时间用在长时间慢慢前进上面,我真是个废物。’
美尔莫斯又哭了出来:‘孩子,我对不住你!’
蜗牛突然狞笑了起来:‘我还后悔我变成一只人注意的蜗牛,我恨你,你为什么要把我弄去和乌龟比慢走,其实我跟它风马牛不相及的,世界上好多的人你不选为什么要选我,我恨你,我恨死你了!’
美尔莫斯打了个冷战,‘你恨我?你不能恨我,要知道故事是我写的,是我一手把你创造出来的,没有我就没有你。’
‘呸,告诉你,连你创造的我都不想听你的故事,你是失败者,你还不如去死!’
‘真是这样认为?’
‘一点没错。’
美尔莫斯仰头大笑,接着他对蜗牛说:‘孩子,你说得没错,我是失败者,我也该死。可是在我死之前我一定要告诉你,尽管你不原谅我——你永远是我的孩子,尽管别人都不想听那个故事——它仍然是我写得最好的故事。我把我所有的热情都献给了你和那个故事,我到过许多地方讲了许多次关于你的故事,我只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记住那个故事,同时也记住你。。我要说的就这么多,保重。”
说完,美尔莫斯就跳进湖里死了,那只蜗牛声音细细地哭了一阵就不见了,也许是死了,也许是走了——反正我再也没见过它。”
熊(紧张地摸摸自己的耳朵):“我的耳朵还在?”
林:“一左一右好得很。”
熊(侧头):“你的故事很长,对于一只糊涂的熊来说你不该拖得那么长的,长了我也不懂。”
林(点头):“我认为你应该看到它具有感情的一面,它可感动了你?”
熊:“不,我就是觉得有点寒心。”
林(微笑):“不是每个故事都是美好的,正如不是每天都能看到太阳。”
熊:“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什么?是想说事物交流时的出口和入口不对等?比如你想讲我不想听,结果搞得那个故事在中间左右为难。”
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这个世界哪来这么多的什么?我们只要知道有这一回事就行了,具体结论不好做的,再说谁也没那个本事”
熊:“我讲多了你也会变成一只老虎吃人的。”
林(哈哈笑):“对,糊涂熊,我告诉你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我听来的,我觉得很有趣,只是想讲给你听一下——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此外没什么其他意思。”
熊(笑的时候露出三个门牙):“早就知道你会来这一套的。”
林:“算了,讲了这么久我也累了,我要回去了,还是下次在这里碰头吧。”
熊:“好的,正好我也有事。”
林(注视熊良久):“呆会儿不知自己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的你还是要去不知是东是西是南是北的地方找你那个以前不知用左乳喂你奶还是用右乳喂你奶的妈妈?”
熊:“看来你比我自己都更懂我自己。”
林(优雅一鞠躬):“谢谢。”
熊(老气横秋地一转身):“我走了。”
林:“等等,我有一种预感,今后我们的相见可能不会太顺利。”
熊:“为什么?”
林:“用你刚才的话来说这是因为交流的不对等——我的话太多太浅你的话太少太深,在这世上通常不对等的东西的存在的不长久的。”
熊:“哟呵,好运到头了。”
林(忧心忡忡):“是,希望有生之年能再见一次。”
熊(谦卑):“一定一定,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就是不去找妈妈我也要来见你。”
林:“一言为定。”
熊(眨眨眼睛):“你预感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
林:“只要我还有一张嘴你还有一双耳朵,什么时候都能见的。亲爱的熊,你预感我们见面是什么时候?”
熊(看着天空摸着鼻子):“请让我借用一下一个美国不出名的作家西默尔的一本压根不好看的小说的名字——‘答案只有风知道’。”
林(呆若木鸡):“看来你这只熊一点也不糊涂,你简直是个大大的泼皮嘛!”
熊:“谢谢你的夸奖。再见。”
林:“再见,嗳,你说说你——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
熊:“身为当事人,我是不可能知道的嘛。”
他们又一次结束了对话。
一个叫林风格的男人在森林中与一只叫林风格的不知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的熊相别。在一九九零年不是三月二十九就是四月二十九日的一个清晨。
那个传说很是悲惨。
——(摘自林风格的小说)



以后的十多天,我闲来无事,便买来报纸关注那个法国人单腿跨美国的壮举。
星期一的报纸上写他已经到达了美利坚,并在一家法官餐馆举行了规模盛大的记者招待会。
星期二的报纸上写着他已经到了俄克拉荷马州的俄克拉荷马城,看来速度惊人。
星期三的报纸上写他遭遇了意外,患上了轻微感冒,于是行程被推迟了一天。
星期四的报纸写着他的轻微感冒转成了重感冒。
星期五的报纸写他由于患上了重感冒而加大了药品用量,由于用量过大而又引起了皮肤瘙痒。
星期六的报纸上写他又不幸地得上了阑尾炎,必须得动紧急手术,只要为什么不在横穿大陆以前做或在以后做,不在法国做而在屡屡出现割阑尾顺便把盲肠割掉或干脆不割阑尾就直接往腹腔里面塞止血钳子或手表之类东西等医疗事故的美国做那就不得而知了。
星期日的报纸上写着他已经顺利做完了阑尾手术并制订了跨越美国后的又一宏伟目标:跨越非洲,准确说来是跳过非洲,从非洲北方的直布罗陀到南部的好望角,这是一项伟大到不行的壮举,很明显这是一场更能鼓舞法国人士气的行为。
但是----后来的一星期情况急转直下!星期一的报纸上居然写着他也就是加蒂莫`加多`加彭恩宣布放弃这次横穿美国的行动,理由是跨越美国是毫无意义的行为。这报道全文如下:
[丑恶的虚伪的毫无羞耻感的法国人G`G`G正式宣布放弃穿越美国]
这是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许多年后每当我们想起今天,就提醒着我们凡事必先三思而后行之,这是个血的教训。
今天,有一个令全法国唾弃也令美国人嗤笑更令全世界的人鄙视的一个人放弃了一个愚蠢的行动,我们不由得拍手称快。
为了表示对他的愤恨,我们特意省掉了他的名字,而改口叫他‘G`G`G’,这是他名字的字母缩写。
说谎的人永远也不配拥有自己的名字,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那么只要‘G`G`G’在一天,我就得喊他一辈子的‘G`G`G ’。
我们知道这个法国人是个残废,只剩一条腿和一只手以及另一只手的仅有的一个手指头。此人以前是个不入流的登山运动员遇到雪崩后大难不死----也许这雪崩是他一手策划的呢,你听他在死去的同伴坟前说过什么:‘伙计,我现在感觉自己责任重大,我终于有机会可以替你拂去你坟上的尘土了。知道么,我在这里过得非常愉快,祝你在那里也过得愉快。’,不用说了,‘意义重大’是G`G`G的口头禅,毫无意义,也没理解的必要,‘那里’肯定是指十八层地狱,他,居心何在!这说明这个法国佬有可能是送那些苦难的登山朋友下地狱的元凶。
你看他以前做过什么?他居然想横跨美国大陆,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美国’,这是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它代指的是一个多么神圣的国度,在那里,你休想想想顺利跨过一条熟睡的狗,何况他只有一条腿,那条腿据说还有膝盖积水。
现在我们得到了真相:关于他是如何买通航空公司,如何买通电视台记者,他先让电视台把自己一小段的镜头剪辑起来,自己则坐飞机一站一站地飞,下了飞机就成了世界英雄,说到底,他连美国的一个镇都没跨过去!哼,虚伪的人。
好了,再论往事是没什么意思,这里有G`G`G致公众的一封信:‘请原谅我----我现在在俄克拉荷马的破烂的的停车房里写我的道歉信。我错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局面。我原先以为理直气壮地东西现在看起来有点心里发虚。是我欺骗了大家,是我背叛了大家,我乞求你们的原谅,人群中的你们,你们中的人群,我都想得到你的原谅和宽恕,圣`达杰也好,冉阿让也好;时装设计师也好,漂亮的巴黎妓女也好;我是如此希望你们能原谅我。还有我要诚心诚意地向亚当娜道歉,还记得那次幽会么,我跟你睡了觉,起先你说你感觉很疼,我却为了发泄自己的性欲丝毫不顾你的感受,我最后做了那事,你哭得一塌糊涂,我真的是个糊涂蛋,在得到你的原谅的同时我也希望能得到你丈夫的原谅。还有,所有的法国人哟,看在上帝的份上,原谅我这个给法国抹黑的人吧,希望全国人民看待我的时候能对我产生一丝怜悯,毕竟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我的本意是想为整个法国争光的。
最好我还是得重申:我还是为出生在有伟大的拿破仑和戴高乐诞生的法国感到由衷的自豪,法国永远万岁。当然美国也是值得尊敬的国度,那么这样好了,就让伟大的法国和伟大的美国一起万岁好了。自由永远属于法国。’
这封信写得是如此动人,我们打不打算原谅他呢?这得由你们决定,反正我是不打算原谅他的。
好了,这个报道就到这里打住,因为它没有了,以后也不会有了。我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令很多人失望,特别是很多反美人士----想到这里,我就得意,谢天谢地,我可从来没有相信过他。”
我看完这个报道,当下就把报纸撕成粉碎。
我不但是原谅G`G`G,我更不打算原谅这个写此报道的无聊家伙。
遥远的俄克拉荷马州的俄克拉荷马城哟,今夜应该无人不眠。



我天天在等一个人。
我天天站在十字路口等待着她的出现。
我天天站在十字路口等待着她的出现然而那个她却天天没有出现。
我知道她曾经说过在一个人在一个有百万人之巨的城市遇见另一个人是很难的事,我也不知道这样等待下去究竟是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如此,我就无法活下去,我真的活不下去,肯定活不下去。
那个女孩的再次出现确实给我的生活又一次地掀起波澜。由于那晚的不愉快,我和仙渡香登有了摩擦,我们开始产生距离感。
原那方面我也很久都无法得知她现在的情况,她大概是为了那天的争吵而耿耿于怀。
我远离了他们。
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不仅站在现实的十字路口,我也站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人流、车队、事件它们统统从我身边转瞬即过,我却无从把握,同时也无法确定自己现在的位置。
时间永不停歇,我的心里的空洞慢慢地扩大,我像一只妄图吸食自身以维持生命的牡蛎,我逐渐消化掉了自己的身体,于是我成了空心之人,我的身体也变得空空如也。
时间从六月走到九月,季节也从仲夏走到了初秋,世界上的大事接二连三地发生,十字路口的风景每天变幻,我还是一个生活在往昔的人,我仍在等待。



事情在九月的一天出现了转机。
当时我在十字路口停留了整整一夜,我正想结束那夜漫长的等待时,我看见了她向我走来。
她的头发必我先前所见时要长一些,以前她的头发刚可以垂到肩头,现在则落在胸前。她的脸仍然苍白无比。她那晚穿的是一件灰色的衬衫,下着一条浅蓝的西裤。
我按捺不住心头的狂喜,我大步向她走去。
她似乎看见了我,在我面前停下脚步后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有事?”她轻轻问。
“没事。”我轻轻答道。
“那么,再见。她说。她的声音在空气中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样啊,好,再见。”我说。
我侧了一下身子,她马上从我旁边走了过去。漆黑的长发在灯火离摇曳着。
我盯着她远去的背影,泪流不止。我低下了头,看着自己孤独的影子,我努力地想看守住自己的影子,因为我生怕它会随我身体的垮掉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还想给她讲概率论呢?我等了无数个日子,等到的确是这么一个结局和一句“再见。”
我想起了原的话,也许我真的应该把她遗忘,让她远离我的生活。我应该永远地忘记她,也忘记掉过去的自己。我咬紧牙关准备转身离去,但是两脚根本无法动弹。我仍然看着她一步步地远离了我。
等她的身影要下身在街道的拐角处时,我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
我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内心,我注定会为了她疯狂下去。
所谓的爱情果是如此?
也许真的就是如此,就是这么一回事——许多许多的痛苦加上一极少极少的甜蜜。
她走得很慢,我不费力就赶了上去。我们保持在十米左右的距离。我开始怀念那个亲密无间的下午,那个时候我们亲密无间。
她低着头,缓缓移动着步履。我可以清晰低看见他脚上运动鞋上的纹路。四周的灯光轻洒在她的身上,她仿佛在光之森林里穿行。
我跟随着她行走的节奏,她快步我也随之快步,她缓慢下来我也随之缓慢下来,我们精确地保持十米左右的距离。我是多么希望停止这场无聊的追逐于反追逐的行为啊。我也想喊她的名字和她搭话。我想跑过去和她并排走。但是我做不到,我害怕她的眼神像刚才一样瞬间把我冻僵。
就这样,我们走到了街的尽头,她进入了一条狭窄的巷子,我也跟着进去了。东转西转,我们进入了一片没有光亮的黑暗世界,她又不见了。想必她又在不动声色间又摆脱了我。
我身上没有打火机也没有烟,所以我无所寄托。我像个孩子一样在黑暗中痛苦的抽泣。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她为什么会这样地对待我?我一遍又一遍地回忆过去的往事,但似乎只找到一个模棱两可的信息:我没做错什么,她也没做错什么,错的只是概率论,那个太过渺小的可能性让我们相遇了,这是个天大的错误,所以我得为这个错误付出相应的代价。
我哭了很久也想了很久直到我听到了一声遥远的鸡鸣,那本来不是这城市理应拥有的声音,它并不属于这城市,但是它还是发了出来。我接着听到了第二声,第三声,在这城市的绝对寂静的夜里,那鸡鸣是如此的打动人心。我很快停止了哭泣,我仿佛被它催眠似的合上了眼皮,终于我发现自己是已经很疲倦很疲倦的了。
我什么也顾不得,就势往地上倒。我热切地盼望着睡眠,只有在了无声息的睡眠中,我才有可能忘却悲哀中的自己。
我很快进入了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了,我感觉自己不是自然醒来的,这可能是我根本就没有睡过去。我觉得有人在轻轻推搡我的身体,我睁开眼,一个老者出现在我面前,他是那么地慈眉善目,慈善得让我想投入在他的怀抱中哭。
“你怎么啦?”他问,“是不是昨晚喝多了酒?”
“没事没事。”我说。
他关切地说:“一早就看见你躺在地上,还以为你是个急症病人忙过来看你,你倒是睡得好好的,我简直都不好意思打扰你睡觉呢。”
“这里是哪里?”
“这是我家门前的哟,也算是我们运动场,我们退休了不是没事情做么,所以常常约一些老家伙来这里晨炼的。”
“距离市中心有多远?”
“有十来公里吧。”
“你真的没事?”他又问。
“没事的,太感谢你,祝你身体健康。”
老者笑了笑,满意地离开了我。这个时候我发现我的身上多了件衣服,浅灰色的衣服,应该不是老者的。噢,我记起来,这衣服是她的,我昨夜所见她穿的就是这件衣服。我轻轻嗅着带有她体味的衣服。
她把她唯一的一块衣服留了下来,为我挡避夜寒,可以想见她几乎是半裸着离开的。
看来她并非对我冷漠无情,她应该带有难以言明的苦衷,然而是什么让你对我视而不见,避而远之呢?又是什么原因让你牵挂着我,为我脱衣蔽体呢?我虽然现在不能知晓你的苦楚,但是我告诉我自己,我会坚持下去,直到重获你,重获你的所有。我会迎来亲密的那一刻。
我胸间一下子充盈起了幸福感。我站起身来,把衣服叠好揣在怀中离开了。



得到她衣服的几天内,我过得还算可以,因为她送我衣服的缘故。我仍旧在十字路口等待她的出现。
一天中午,她又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哦,我的概率论 ``````
为了不使她发现我而又躲避我,我吸取前次的教训,躲到了一家商店里。我看着她穿过了大街,直往港口的方向而去。
她今天穿的是件天蓝色的T恤,黄色休闲裤,脚上着一双白色帆布鞋。她的头发用绿色的发带扎住了,露出了小巧的耳朵。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她的手腕上带着一串木质的念珠。她看起来既清爽又整洁,她昭示着一股青春活力,从她的身上我并未感觉夏天的早早过去。
我仍旧隔着她十米远,看起来在短时间内这十米远不会有分毫的改变。十米远对我来说是个痛苦的距离。
她今天走得飞快,仿佛要赶着参加某个重要的活动或仪式,还有可能就是她已经感觉到了我的存在,所以为了甩掉我,让我对她死心,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可能性,想到这里悲哀不禁涌上心头。
她大概没吃午饭,十二点一刻的时候她在一家餐馆门前停下然后径直走了进去。她应该是去吃饭。我等她跟她有一个上午了,中间水米未进,饥饿感早就生发了出来。我准备找一个看得见她餐馆的餐馆去吃顿饭。
但是找遍了附近也没合适的餐馆,不是位置偏就是视线差,于是我放弃了进食的念头。
十二点半,她出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她把塑料袋放到了离餐馆门口几步远的邮箱上,又开始她的游历之旅。真是奇怪的举动,我诧异地赶了上去。
又跟了几步,突然有片纸从她的手里飘落。她没在意,继续走她的路。我把纸片捡了起来。上面用娟秀的笔法写着几个字:“朋友,请你拿我放在邮箱的袋子,里面的东西相必你很需要。——没有名字的朋友留”
我马上回身拿邮箱上的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个饭盒,又打开一看,里面是美味的饭菜。
我想哭又想笑,我哭是因为她的良苦用心,我笑是因为她用心良苦。——饭盒里面有个笑脸,是用菜肴拼起来的,两个荷包蛋组成了大大的眼睛,一只鲜红的辣椒是嘴唇,番茄的一角恰成鼻子。
多有诗意的东西。我把玩再三,居然舍不得下筷,但最后我还是吃了,我无法拒绝她的美食她的美意。
我一路上边吃饭边跟着她走。她的头发随着步伐左右晃动,这样的景色令我沉醉。
不久,我们走到了港口边,她站在港口面朝大海站立了好一会儿,我也停下脚步看着她看的世界。是的,从今天起,她所看的场面我全都要看,她所听的声音我全都要听,她所感觉的东西我全都要感觉,除此之外我别我所求,总之,我想理解她的所有,这才是更好的重获她的方法。
好久没有到港口来了,我站在离她不远的堤岸上,海风吹拂我的脸,带有些许的凉意。我强烈感受到到了夏天已经远走的的讯息。
这又预示着什么呢?我还有两个月即将年满十八岁,十八岁的我那时是否可以不再过这样奔波不已的生活呢?
正当我感慨万分的时候,我余光觉察到了她的离去。她已经不声不响地往街道的一端走去了。我暗自叫了一声不好,忙快步走到她的后面。
以后的时间里,她陆续走过了医院、税务局、邮局、接着她继续往郊区的方向行进。看来她没有作任何停留的意思。
我老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她得作这样的行走呢?又是什么支撑着她如此不知疲倦地奔走呢?如果是寻觅,她要上哪里寻觅?她可曾寻觅到了一直寻觅的东西?她寻觅的东西又是何物呢?种种问题都困扰着我。
我心里尽管有万般疑问,但是我要跟随她走下去的决心没有任何的动摇。我告诉自己这事一旦进行下去就不能停,除非她不走了,我才可能停下脚步。
这样的日子的确是苦痛的,但亦是美妙的。
在一个静悄悄的车站,她停下来了。我躲在广告牌后面观察她,她就坐在车站的长椅上,抬头,两眼标志性地望着天空,此时的天空万里无云,我记得她引述祖母的话的。
果不其然,她抹起了眼睛。我悲痛起来,我是想代替她承受某些东西的啊,我也希望可以替她拭去眼泪的。
一会儿她站了起来,好像到车站的值班室要了一杯水,不,是两杯水,她喝完一杯后把另一杯水放到了长椅上。我是知道她那么坐的意义的。她随即站起身来,走出车站,继续她的路途。
我从长椅上拿起那杯水,喝完了它。
我们继续行走。我们仍旧隔着十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里,她默默地走,我则默默地数着步子机械般的抬脚,放脚。我们就这么走着。
在林荫道上,一对穿火红情侣装的男女骑着双人自行车从我们身后飞过。男回头的笑得很放肆,女的微笑着看着她的男友。
女孩停了下来,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大概是他们的快乐感染了她。此刻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是我相信她此时的内心是阳光明媚的。
只是这瞬间没有持续多久,之后她又往前行,往前行。
这里的路我总觉得越走越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噢,我记得了,这是通往我中学的一条便道。在读书的时候,有些时候赶不及搭车上学我们就走这条道,它也提供了我们不少的便利。
绕过一棵参天的大树,就看到了灰色的围墙,那就是学校了。
围墙本来是有个小门的,她推了推门,门纹丝不动。她略一思索,就从四处搬来了砖块,叠起来,她双脚踩在上面扒住围墙的边沿一蹬脚就爬了上去。
我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她翻过墙之后我也赶忙踩住砖块准备爬过去。可惜的是我从未有过翻墙爬墙的经验,要我一下子要翻过一人半高的围墙确实有些为难。试了几下还是不行,于是我放弃了,我打算从学校的正门光明正大地走进去。
等我跑到学校的正门,我顿时傻了眼,那个从来就威风凛凛的由花岗岩砌成的学校大门早已不复存在,而到处是废墟到处是断瓦残垣,一个建筑工人模样的人正在驾着推土机推地上的巨大石块。
怎么回事呢?我摸不着头脑。这时我看见推土机的旁边有个中年人正在举着旗子拿着喇叭在指挥施工。我走向他,我问:“怎么回事?这个学校?”
他瞥了我一眼,没吱声。
我摸出香烟,敬了他一根,并替他点燃香烟。他啪嗒啪嗒吸了几口,反问我:“你跑到这里干什么来了?”
“我只是好奇,我嘛,曾经也在这里读过书的。”
他咧着大嘴笑了:“是么?小伙子,很恨这儿吧,我一看你就知道。”
“倒没什么可恨之处,”我说,“一个没有多少感情的地方要恨起来是很难的,我下不了那样的工夫。”
“恨也好,不恨也好,你得抓紧了哟,这学校要完了,到那时你要恨它可就来不及了。”他把烟抽完又向我伸出了手。
我索性把全部的烟给了他。我又问他:“到底是怎么了?好端端的学校为什么不要了?”
“我们做苦力的哪知道那么多,”他顿了顿,“我知道的就是这学校要拆了。”
“为什么要拆了它?”
“我也不清楚,拆了它能干的事情多得很,比如盖超级市场啊,弄成一性博物馆啊,建体育馆啊,做成个歌舞厅啊,反之现在能发财的门道的比苍蝇屎还多,他们有得是时间来弄。”
“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拆掉它。”我说。
“喂,我说你啊,你难道不知道当今的世道么?如今城里的人都现实得很,对他们来说学校是分文不值,他们宁肯投资建妓院建教堂也不愿意建学校。”接着他又介绍他的生平。他的演讲内容陈腐且庸俗,简直有辱视听。我心里挂念着她,于是我走向废墟。
这里到处可见“施工重地,闲人免入。”、“注意安全”、“危险”等标牌,许多头戴黄色安全帽的工人忙于自己的活计,没人注意我。我穿行在废墟中间,竭力辨认早以面目全非的学校建筑。这是实验大楼的旧址,已经被炸得只剩一堆瓦砾,那里又是男生宿舍,也同样逃不过坍塌的命运。
我想起了她所讲的那个故事,那个故事中有个听说能许愿的喷泉,喷泉呢?我按照旧日的印象找着喷泉,可是没有找到,眼里所见的都是钢材,水泥,脚手架。
我依然寻找她的踪迹,一路上都是荒夷的风景。在食堂的工地上,我终于看见了她。
她正坐在一棵倒塌的大树上——那棵树曾经承载着我的夏日之梦,她现在就坐在那里,看着人们做着炸掉食堂的准备。
随着爆破专家的倒数,“``````三,二,一”,轰然一声,那座庞大的建筑在一瞬间崩塌,化为齑粉。
即使我所处的地方离它很远,我也感受到了骇人的巨响,大地也在那一瞬间抖动起来。黄色的粉尘微粒不断腾起,仿佛是原子弹爆炸时一朵古老的蘑菇云。
她仍然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好像动物园里空空如也的一只铁笼。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随着巨响业已不复存在,她曾经想从中找寻的东西也必定不复存在了。她面对这样的场面,想必她的心里不会轻松。我理解她的痛苦,我也感到莫名的痛苦,对,那个地下室——曾经在那里有我的哀怜,有她的眼泪,有我们的吻。曾经在那里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甜蜜,转瞬即逝的夏夜里的温柔,以及关于友谊的慰藉。曾经在那里我们度过了某段时光,现在学校已无,再也无迹可寻,这意味着那段时光的终结。
一座好端端的学校几乎在一夜之间消失了,尽管我对这曾经禁锢我许多日子的地方怀不了太好的感情,但是目睹这样的情景,我心里也难以轻松。
她站起身来,轻轻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转而朝操场那里走去。一个建筑工人拿喇叭喊她叫她不要往那里走,她似乎充耳不闻,她还是径直地走向了操场。
我也向她跑过去。一个彪行大汉把我拦住了,“给我出去。”他说。
我一拳打了过去,感觉好像打在了岩石上。紧接着我脸上挨了一拳,我像被伐倒的树木一样直直地倒了下去。
“泡小妞你也不找个好地方啊?”他怪笑着说。
“呸,晦气。”他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走开了。
我无力地躺倒在地上,脸上火辣辣的。我看着天空,此时又是万里无云,青灰色的色调如一潭碧水,又如一粒苍老的眼瞳。我望了很久很久,但我没有一滴眼泪。看来她祖母遗训并不适合我。
她定是去祭奠树林中的亡灵去了,罢了,我也不想去干扰她,我决定在校门口等她。唉,我是多想跟她一起分担苦难的啊。
一个小时后,她出来了。我待她走远后,继续跟着她。
大概是她身体疲劳或者祭奠后心灵疲惫的缘故,她的步履蹒跚了起来像个醉女,景象有些滑稽,我却笑不出来。
走着走着,路灯渐次地亮了起来。远处的闹市流光溢彩,隐约潜伏着巨大又细小的嘈杂声响。
我们竟然走一下午,我想起来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尽管我刚才察觉到了城市的巨大脉搏,然而回去的路上我感觉很安静,除了了几辆公共汽车吐着疲倦的气体驶过,自此寂静无声。是什么时候这个城市变得如此寂寥呢?
大多数时间,我都悄无声息地跟在她后头。我们双双拖着孤独的影儿行走不休,两者的距离仍然是十米。
我们一直走到了城市的西边,她在一条寂静的街一座小房子停了下来。那是一座丝毫不起眼的房子。房子是普通式样,有围栏有草坪。房子的旁边有棵树,树上挂有秋千,秋千底下是张白色的椅子,椅子上有本未曾合上的书,书上放着一张素静的明信片,明信片上有黑色的钢笔一支。明信片上写着什么?我脑海中突然闪过这样的问题。
这风景是说不出也道不明的,它应该叫作‘幽雅的优雅’。
她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随之又重重地关上了门——我感觉这个噪音是为我设置的,从她房子及房子周围的事物看得出来,平常她是不会这样关门的,否则这环境也不会显得如此安恬,这是她的房子她的王国。
她打开房门进去了,半小时后她又出来了,出来时身上已换上了浴衣,她往椅子上一坐,把手里的可乐放到了秋千上,随之手一送,看着秋千上的可乐跳着有韵律的摇摆舞。
我坐到了街角,我旁边还有落魄的流浪汉在打瞌睡,他身上发出刺鼻的气味。但是我不在乎,我只在乎对面的美丽风景以及坐在风景里的美丽的人。
她喝掉可乐之后就进了房子,以后再也没出来。
我还是坐在那里看她房子透出的温暖的光,正好那晚有个明朗朗的月亮,皎洁的光照洒在她小小房子的屋顶,是那般地美。
她的房子简直是在月光下盛开的一朵睡莲。它也会结出美丽的梦来吗?我真想知道。
今晚我会为她祝福;今晚我希望她睡得安稳;今晚,我保佑她能在美丽的梦境中得到她所找寻所寻求的幸福。
午夜时,我终于支持不住了,我徘徊不定的走上了回家之路。先前我借着月光看清了她的门牌号码,默默记上心头。
我叹息着离开,我为吃不到准点的晚饭而叹,更为我得不到的她而叹息。她到现在还不属于我。
她只属于梦境。



每天当这个城市醒来时,我早已经醒来了。我坐上最早的一班车来到她的房子前,仍旧蹲在流浪汉的旁边等候她的苏醒。她出来我便又尾随着她在这个混乱都市里转个不停。
也许有人说我活得懦弱、劳累,“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他们都这么说,我不准备辩驳。我认为我是在进行我认为正确的事情,我是忠于我的内心,我是在向我想要的人生道路上行进。我无所畏惧。
这期间当然有人对我提出忠告:仙渡、香登、许诺,当然也有原,还有售票员、看手相的人、慈祥的老太婆、稽查队长,他们也向我提出“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之类的问题,我都三缄其口不言语。我依旧无所畏惧。
就这样我们像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式的追逐,连日的追逐让我疲惫不堪,双腿肿胀几乎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眠——我想到过放弃,但是第二天我又会神经质地跑回到她家门口等她出门。没办法,我们是在做我们根本不想做又不得不去做的事。
我们的跋涉差不多进行了整整一个秋天,在这期间我穿坏了三双球鞋,穿破了七八双袜子;她脚上的鞋子袜子也不停地换。令我痛苦的是,一个季度即将过去,我与她仍有不可接近的距离感,我和她仍然走不到一起。
但这也并非毫无进展,最重要的是我和她的距离在一天天一点点地缩短。十米、九米、八米``````,一天、两天、三天。我最近地靠近了她,现在我与她的距离不过是三米左右。
她似乎是适应了我的存在,不,应该说的是她适应了“背后”有人相伴同行的存在。
我还想更进一步,有时候我会加快速度走到离她两米,一米甚至半米的距离,她像脑后长眼般地马上加快了步伐,又把我丢下几步,既而走到离我三米左右远的正前方。如此这般地试了几次后,我终于放弃了。看来三米是她所能接纳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
因为靠得近了些,我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她。她偶然换个发型啦,佩带起不同的饰物啦,脚步比昨日走得是快是慢是轻是重我都一一看在眼里。
整整一个秋天,在这期间我们没有说过任何话,我想说可是我找不到任何的语言,她想说想必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最后我们都把缄口不言弄得好像是心安理得的一件事。我何尝不想跟她对话,但是我生怕她又像以前一对话又会是一段岁月尘封。我们这一场的行走和追逐本来就是排斥任何语言和交流工具的,它太脆弱太不堪一击,随时都有可能被一个字一句话弄得土崩瓦解,既然如此,我们就让它维持无声的状态好了,希望它能有个长久的命。我想。
日子久了,我对她的习惯也了解得更深了一层。她六点会准时醒来,十二点会准时睡中午觉,下午五点会准时吃晚饭。她是那么准时,简直比钟表本身还要精确。她常去的一个餐馆吃早餐,中午有时候看一下书,有时候就不看,她晚上则不停地喝咖啡。她休息的时候,眼睛总是看着天空。
我唯一不了解的,只是她行走的路线显得非常乱。有时候我会觉得我们根本就是在进行一场漫无目的的漫游。有些我没绕着广场没命地打转,有时我们来往于各个不同的车站——不管是郊外的、城区的、漂亮的、不漂亮的、人多的、人稀少的,来回穿梭个不停,有时我们就顺着港口的街道一直走,到了尽头再折回,有时我们干脆跑到已成废墟的学校工地上去,等有人破口大骂才离开。
她行走还有一个特点:她喜欢往城市的阴暗角落和人少的地方去。她和我经常穿越摩天大厦之间的狭小缝隙,有时小到只能并排走两两人。那里终日不见阳光,走进去仿佛是在黑暗的矿井中找一件黑乎乎的衣服。在这阴暗的空间里,似乎时间也被染上了一层压抑的黑色,成了一截被压扁被烤焦的长条形面包。我们也向往无人的地域,她也和我一样,人一多就感觉到了不自然。有些日子我们在郊外的林荫道上走,一走就是一天,根本就看不到一个人,甚至连一条狗都找不到。长长的林荫道经常延伸无尽,那尽头通向哪里我们都一无所知。我们只是一直走一直走,就好像有个东西在道路的尽头召唤着我们,我们也非得行进到道路的尽头才肯罢休。但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走到天黑时她就不往下走了,她看看天,似乎是在叹息了,又转身来往回来的路上走。我躲在树林看着她,她走过我面前后我也跟着她往回走。每每如此,我们对路的尽头总是留有遗憾。
我有时会对这场行走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说到底,我真的不明白她的行走究竟是为了什么,是寻觅?是躲避?抑或其他?我很想知道——但我转念一想,自己跟着她来来回回恐怕我也很难说得出理由吧,于是我又心平气和地跟着她走下去。
无论是晴天、阴天、下雨天、刮风天,我们都在不停地走。晴天时天气好她就慢了下来,仿佛是在欣赏景致;阴天她想追逐阳光般地走得飞快,这时我便苦了,我拖着早已疲倦的双腿跟得极为吃力,这仅仅是为了保持那三米的距离啊;下雨天我们也在走,她总是不打伞,而我就是打了伞也不能用,总不能让人看见一个打伞的男人急切切地跟在一个女人身后,女人慢一拍男的也慢一拍,女人快步走男的也快步走,我不能让人对我们俩侧目而视,我是这么想的。就这样我就只能提着伞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里随着一个女人在雨水世界穿行,这场面确实称得上离奇。总的说来,细雨天还是好的不错的,因为我总是随身带着感冒药,可是到了大雨天我就狼狈了,一时间大雨如泼般地浇下来,我们的眼睛都睁不开,可是她还是在前行前行,没有办法,我只有咬紧牙关跟着她。许多躲雨的行人看见我们都目瞪口呆,我们顶风冒雨踩着积水前进着,一男一女,一前一后,一人发抖一人打颤,更可笑的是居然我的手里还有一把伞!
当遇到刮风天的时候我们是另一番景象。时近深秋的风有着彻骨的凉意,她单薄的身体在风中摇摇晃晃如落叶,这时她的脚步便慢了下来,她的身体也在簌簌发抖,她双手抱肩身体前倾着艰难往前走,这时我便痛苦得难以自禁。她近在咫尺,我却不能替她抵御烈风的侵袭,这难道不够可悲么?
当然我所经历的我们的行走要论起来不止这些,其他的我都小心地把它们掩埋在心灵深处,等有时间便把它们拿出来重温。这段时间的行走对我人生是个重大的洗礼,它开始让我懂得了一些关于爱情的的实质东西,我究竟该怎么爱一个人,要爱一个人究竟该怎样去爱。这对我未必不是一件宝贵的精神财富,在这里我应该感谢她。
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多久呢?最后我疲倦地问我自己——是不是我们即使走到双膝积水,脚骨变形的程度我们还是无法并排?是不是我们一直走到死的那一天我们还是会留有三米来的距离?是不是?
我根本不知道也求解不了答案。我只知道一个事实:有时候三米会比三光年还要遥远,这是真的。



十一月的一天。我照常在她门前等着她。六点了,但是房子里毫无动静。她原来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生活的,今天是怎么啦?我纳闷了。
七点时,房子仍是静静的。铁门紧闭着,所有的窗帘全遮得严严实实的。我等到了九点,还是一片寂静。我索性停止了胡思乱想,站起身来便想到街上走走。其实我也不是非常想逛街的,只不过最近走了太多的路,一不走动就觉得有些难以适应。
我在街上逛了个把小时。一个人走到底太孤单。在一家商店的橱窗经过的时候,我无意地朝里面看一眼,玻璃反射着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形象。
我想起我快一个月没理发剃须了,洗澡也不知道是何时的事件了。我于是先找了个公共浴室洗了个澡,再去了理发厅理了发,刮了胡子。然后经过时装店的时候买了一身衣服,最后把破旧的鞋子也换了。
我再度坐到了街角。因为刚才好好地整理一番,我自我感觉良好,一时间我竟然有了想把埋藏在心里的话全盘向她诉说的想法。
可是门还是关着,一切都像刚才一样,她的院子安静得就像从来没有人进入过。
十二点很快就到了,里面仍是无动静。我有些坐立不安了。我在她的门口走来走去。
突然从她的房子里响起了交响乐的声音,尽管声音极其微小,还是传了出来。
她在。
她在里面。
她没有出来。
她不想再走了。
我懊恼地攥紧她铁门上钢筋。她怎么了?我还是一片茫然。
我一直站在那里,我的腿就像艾菲尔铁塔的底座般屹立不动。
我等到了下午四点。她还是没有出来。我叹了口气,走到一家文具店买来了纸跟笔。我立刻蹲在地上给她写信。
“你好,恕我冒昧地问候你。我现在就在你家门口的大街上蹲在地上给你写信。
我是那个男的——听你讲喷泉和树林的故事的那个人,我也陪你去过地下室。那天我们的相处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弥足珍贵的回忆。当我遭受生活的重压时,我一想起那些我们所经历的场景时,我都感觉身体陡然升起一股力量,它支持着使我还能活下去。
但是如今的我们,唉,我提起来就感到悲哀。我不断地想,不断地问,到底我们是怎么了?我不知道我对你做了什么事致使你现在对我冷漠相待,如果是我做错了,请你告诉我,也请你原谅我。
这些日子我过得极为不堪,想必你也知道我的处境,我就那么无助地跟着你在这个城市里转悠个不停。因此我也远离了我的朋友,同时也远离了以前的生活。
不过,我不后悔,我想了解你,原原本本完完全全地了解你。这些日子以来,我感受你的感受,体会你的体会,这使我心里跟你一样也产生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感。
尽管面对你很困难(你一直不肯面对我),但我一直渴望能陪伴在你左右。准确地说,我在对一个完全掩藏了心扉关闭了心门的人对她的心灵进行我所能达到的访问,我一直都在朝那个方向努力着,直至我达成目标。我现在对你是略知一二:你独自一人生活,喜欢在黄昏边荡秋千边喝可乐,你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到十二点才肯睡觉,有对天空发呆的习惯,发呆时你有时会哭——因为你老是记得你祖母的话。为了使你相信我在努力进入你的生活,我还可以举更多的例子:昨天你上了街,你穿的是亚麻布的裙子,脚上穿的是红皮鞋及白色袜子,你没梳辫子,没戴耳环,你手上却有块胶布,那是你昨天在切苹果时不小心划破了手。你昨天沿着二环路到了城市的西面,途中你打了一个电话,你还喝了半瓶矿泉水,你中午在小吃店吃的饭,你还要了咖啡,但你一口都没喝,你一点半的时候到了百货公司买了一支唇膏,你两点左右到了洗手间,你接着又沿着来的路回到了你家,在家你听的是肖邦的音乐,一直听着,直至你睡着``````,看吧,一切的细节我都了然于心。有时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进行间谍训练,尽管我对间谍从来没有什么好印象。
咳,我就是这么一个人,以前我认为我是理智的一个人,我能够冷静的观察世界,现在我才发现我一步步地深陷生活的困境,我毫无办法,只能任凭身体的沉沦。
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过得如此难堪,我也不知道阻碍我们的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概率论?
我真想确定一下你的想法,你能对我敞开一次心灵吗?
在得知你想法之前,我想对你重复一个字眼:概率论。在一个夏天本应无人的场所,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在其间相遇,然后共度一个下午——我称之为永恒的六小时——是多么的小的概率,是多么值得珍惜的啊。‘足足是亿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我至今还记得你不无惊喜地说起这句话。
你说你相信概率论,好,我现在也能毫不讳言地讲给你听:这几个月以来,不,是整个秋天(一共九十三天),这些天我们一直都在一起(只相隔三米远),我们每天相处的时间很长,足有十二个小时(除去你睡觉和我睡觉用去的时间,已经你日常用去的时间和我搭乘公共汽车用去的时间)。
我想按照这个概率,我们大约还能在一起吧。
有个故事我一直想讲给你听,你听好么?曾经有一只萤火虫打着灯笼在黑夜中找朋友,发现另一只孤独的萤火虫也在找朋友。它们很高兴地认识了,并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场捉迷藏的游戏。突然暴风雨来了,它们紧紧抱着对方的躯体,不忍分离,可是狂风还是把它们吹开了,她落到了花朵上,他落在了泥沼里。几天后,两只萤火虫又相遇了,花朵上的萤火虫还是那么美,而落在泥里的又臭又丑,简直认不出是一只萤火虫了。泥里的萤火虫是多么地想跟她打招呼再一起玩耍可是花朵上的公主却问他:‘有事?’
‘没事。’他只有这样回答。
‘那么,再见。’她说。
‘这样啊,好,再见。’他痛苦地说。
那只满身是泥而且身上的灯笼再也点不亮的萤火虫是那样的痴心,他下决心一定要她回心转意。从此,在她外出的时候他就跟着她飞,一直跟着,不离不弃——尽管她还是不理不睬。
‘等到有一天,她一定我记得我的吧。’他就带着这个愿望卑微地活着,他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却没人知道了。也许他还是带着这个梦想卑微地活,也许他们重归于好了,也许他已经死了——死之前他的朋友也没给他机会。
``````
这实在算不上是个很好的故事,甚至可能连寓教于乐的故事都算不上,但是它却是我现在的真实写照。我现在在进行一场没有方向性的等待。也许这样的等待是无结果的,但我将会一直等待下去,哪怕最后的结局和那只泥土里的萤火虫一样。
我希望你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靠近你,温暖你,跟你一起生活,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理想。
最后我想告知我现在的生活状况,本来是不愿被你知晓的,但是我认为我们都应该互相敞开心扉,既然如此,我也有必要让你知道。
我最近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是心理方面的疾病。本来心理方面的事情我向来都不以为意,就是说相声逗人乐的也有不开心的时候嘛。可是这病不一般,它让我无法对生活产生现实之感,这是最要命的。我的日子过得格外的吃力,即使我面对我最信任的心理医生也无法做到身心放松。不过不要紧的,困难的我总会挺过去的,如果你给我一点力量,我就更无畏了。
以上的就是我想对你说的话,我只想对你说这些,不是为了给病减轻痛苦才对你倾诉,而是为了让你了解我,了解我身上你还不了解的东西。就是这样,仅此而已,如果别人认为这是一种恋情而我对你充满着爱恋,我不辩解我也不反对``````唔,我爱你。
哦,我还忘了告诉你,这个月的二十九号是我的生日,过了那天我就年满十八岁,十八岁对我来说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它代表我要长大;它代表我要承担责任;它代表我要作决定,决定我今后的人生方向。那天你能来么,这算是对你的诚挚的邀请,我是真的想跟我愿意共处的人共处的,况且,我还爱着你。
最后我还谢谢你给的衬衫。我的名字叫做西。你又叫什么名字?该告诉我才是,我不想连一个喜欢的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祝你今晚睡得安稳。
十一月十四日西留。”
写完后我把信塞进她家门口的邮箱内。
写完信其实天已经黑透了了,我抬头又看见了鸽子。它在狭小的天空里飞过,看上去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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